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文件精神,部署我市电子政务的检查工作,电子政务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于4月17日上午在市政府会议楼四楼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柴中达受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栋梁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信息化办主任余学林对电子政务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殷向杰主持。天津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委托机构以及全市各区县、各委办局97个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协调推进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进行,经市领导同意,我市在天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了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市信息化办领导担任,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及市信息化办信息化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纠风办、市信息化办、市行政审批办以及市电子政务协会等单位作为组成单位开展相应的电子政务检查工作。
柴中达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对做好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意义。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整个信息化建设推进中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这次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求各单位在此次会议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三是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区县、各部门在自查和检查的过程中,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做到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不走过场。四是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由主管领导亲自来抓。要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市里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有序推进,圆满完成这次检查和迎检工作。
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将于今年6月份正式开始。为做好迎检工作,我市将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先行对各区县、各部门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从4月至6月,分自查、抽查、总结报告和迎检四个步骤进行。会上以天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天津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单位根据自查报告要求做好总结,并做好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从机构建设、资金保障、网络与应用系统建设、制度建设等18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
这次检查工作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下发以来,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第一次检查,也是对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的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检查。这次检查,关系到国家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和我市信息化发展的大局,是对我市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一次整体检验,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推行电子政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滨海新区发展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